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主要体现在实体法之中,贯彻于司法裁判的结论上面,构成一种对法官的实体性的道德限制。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实体正义具有一系列明确的价值标准。刑法学者所研究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对类似案件给予相同处理等法律原则,大体上可以视为实体正义的主要内容。但是,如果从动态的角度观察,实体正义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由于几乎所有案件在事实和情节上都不完全相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互有差异,而案件在裁判结论形成之前,多多少少都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要想给所有案件的裁判活动确定一个统一适用的公正结果,确实是十分困难,甚至是不现实的。
尽管如此,人类法律价值中还有一些内容与裁判的结果或结论没有直接的关系,它们体现于法律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裁判的过程当中。具有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道德标准,属于“看得见的正义”。如果说一个案件最终裁判得是否公正,往往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的话,那么,一个案件的裁判过程是否符合公正的标准,有无明显的不公之处,则不仅为当事人所能感知,而且还能为一般社会公众所察觉。甚至在有的时候,普通公众进行的价值评价就是通过观察法律实施的过程来进行的。很明显,这种“看得见的正义”就是程序正义。
将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其实是英美人的一种法律传统。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针对这一问题,前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佛塔斯(Fortas)曾从宪政主义的立场阐述了法律程序的意义:
坚持那些为我国宪法所要求的程序保障,并非只具有技术性意义……宪政主义不是一种技术问题……宪法性权利也不是一系列技术性规则……宪法性程序是我们文明社会的核心、良心和灵魂。这是一个人们一直为之奋斗和牺牲的基本原则。在国家将我们投入监狱或者剥夺生命之前,如果自由不是指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那它还能意味着什么呢?
按照佛塔斯的观点,不能从技术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程序的意义,法律程序的建立实质上是对个人自由提供的一种重要保障。这就使程序与道德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另一位大法官杰克逊(Jackson)曾就此作出过进一步的解释:
只有那些未经教化的粗俗之辈或者骗人的律师才会说程序是无关紧要的。程序的公正与合法是自由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实体法只能得到公平和无偏见的适用,那么即使它再苛刻,也是可以忍受的。……不要忘记,正当法律程序并不会使被告人成为惟一的受益者,它还是使政府拜托一些错误的最好保证,而这些错误会不断地玷污一个司法制度,并注定以单方面的形式发生……。
道格拉斯(William Douglas)大法官则更加明确地论述了遵守程序在美国制度中的重要性:
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任意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主要保证。
实际上,美国法官对法律程序的“极端强调”,源于英美普通法的法律传统。程序正义作为一种观念,早在13世纪就出现在英国普通法之中,并在美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程序正义观念的古典表述在英国是“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而在美国则是“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英国法律制度在其发展的较早时期即有注重程序的传统,人们相信“正义先于真实”(Justice before Truth)。自然正义是英国法治的核心观念,它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不得存有任何偏私,而且须在外观上使任何正直的人不对其中立性有任何合理的怀疑。
根据美国学者和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正当法律程序可分为“实体性正当程序”(substantive due process)和“程序正当程序”(procedural due process)两大理念。其中前者是对联邦和各州立法权的一种宪法限制,它要求任何一项涉及剥夺公民生命、自由或者财产的法律不能是不合理的、任意的或者反复无常的,而应符合公平、正义、理性等基本理念;而后者则涉及法律实施的方法和过程,它要求用以解决利益争端的法律程序必须是公正、合理的。
按照通常的说法,中国社会存在明显的“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在任何一种司法裁判过程中,无论是法官、控辩双方还是普通公众,所关注的往往是裁判的结果,而不太重视司法裁判的过程、步骤和方式。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司法官员出于效率、便利实用的考虑,还会故意地通过牺牲程序来保证某种预期的结果。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重实体、轻程序”终究是一个表象。中国人其实在其他一些场合并不忽略程序,甚至还将程序问题提到令人困惑不解的地步。例如,向政府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向某一机构申请办理某种许可证……这时人们往往要经受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式。这里的程序不仅繁琐复杂,而且费时耗力,甚至演变成专门限制、刁难百姓的手续。联想到司法官员在诉讼中经常迫不及待地作出结论的情况,这里的程序为什么会受到如此不正常的重视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里的程序是政府机构专门用来管理、控制社会的手段,也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方式。这种对程序的重视仍然是一种表象。因为官员们通过使程序繁杂化,逐渐将自己的衙门和权力在百姓心中神秘化甚至市场化,使宪法和法律上确立的公民权利透过自己对权利的恣意行使,而受到近乎苛刻的“过滤”。
显然,司法制度中的“重实体、轻程序”也罢,行政管理中的“重手续”也罢,实质上不过是“重权力、轻权利”的表现形式。具体到诉讼领域,这种对国家权力的畸形重视以及对个人权利的极度轻视,显示出这是一个“重国家,轻两造”的社会。在此情况下,重视手续和轻视程序所造成的后果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使处于弱者地位的被裁判者、被管理者、被控制者都不具有人的尊严,其本身也都不成其为目的,而不过是用来实现他人、社会、国家甚至衙门本身目的的手段。
或许,人们永远不能将程序正义的内容揭示到“穷尽”的程度。但无论如何,程序的不公正和非正义都是有着固定标准的。那就是使人仅仅成为手段或工具,而不成其为目的。只要人们受到这样的对待,非正义也就发生了,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道德正当性也就会引起普遍的质疑
关于法律的名言名句
1.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1、美国霍姆斯《普通法》中提到的法律名言: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2、法国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的法律名言:
社会条约的目的是保护缔约者。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使用手段,而这些手段和某些冒险,甚至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人在保全自己生命的时候要依靠别人,那么当别人的生命需要得到保护时,他也要献出自己的生命。
而且公民自己也不应该去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你要为了国家去死”,他就应该去死;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都享受着安全,这样他的生命才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3、战国商鞅在《商君书定分》中提到的法律名言: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白话译文: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愚人智者都能懂得。
4、美国的马丁·路德·金在一次演讲中,提及的关于法律的名言:
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
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
5、战国韩非子在《韩非子·诡使》中提到的法律名言: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
白话译文:确立法令的目的是为了废止私行。法令得以贯彻,私行就必被废止。
2.关于法制的名言1、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
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3、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4、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5、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6、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7、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8、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10、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1、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
1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3.关于法制的名句1、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司马迁 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 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法)孟德斯鸠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5、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张文显 6、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意)贝卡利亚 7、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8、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意)阿奎那 9、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法)罗伯斯庇尔 10、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荷)格老秀斯 1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2、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3、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埃尔曼 14、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
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15、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汉密尔顿 1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17、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1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美)凯尔森 20、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1、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2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23、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 24、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25、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美)庞德 26、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27、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 28、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战国)管子 2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达雷尔 30、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31、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3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英)洛克《政府论》 33、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34、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
——英美法谚 35、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3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晋)傅玄《傅子·法刑》 37、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38、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战国)管子 39、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
——巴尔扎克 40、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1、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托克维尔 42、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43、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 44、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45、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柯南·道尔爵士 46、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意)拉布里奥拉 4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48、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申斯通 4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5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
4.关于遵守法纪的名言警句我找到的这些东西希望对你有用啊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SPAN><SPAN lang=EN-US >;(大意:不用圆规和曲尺,就不能画出方形和圆形。这句话用工匠需要靠一定的工具才能画出方形和圆形的事实,比喻我们生活中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纪律是胜利之母。
1.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惩腐败;保驾护航发展经济奔小康。
2. 重拳惩腐始得民心,着力治本根除腐源。
3. 做事要合法度,做人要有原则。
4. 莫道我最大,天下法最大,莫道法无情,只要莫违法。
5. 自觉遵纪守法,享受自由人生。
6. 先富与后富,关键怎么富;勤奋加守法,心安理得富。
7. 切记:不要指望别人保护自己,不要以为功可抵过,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是遵纪守法。
8. 学法懂法重在守法,倡廉反腐基于遵法。
9. 法律不仅约束公民,也约束着执法者。
10. 没有严格的执法,哪有人民的安宁;没有公正的执法,哪有法律的尊严。
11. 官以廉为贵,国以法为先。
12. 人要想不生病,就必须提高免疫能力,干部要想不腐败,就得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13. 生命也许葬送在你忘记法律的一瞬间。
14. 守法——领导者必备的道德品质。
15. 遵纪守法,挡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甘受于清平。
16. 廉洁取信百姓,贪欲避不开法眼。
17. 火车要受轨道的约束,否则就要倾覆;飞机要受航线的约束,否则就要坠落;干部要受法纪的约束,否则就要腐败。
5.关于法制的古诗词1、《长歌行》——宋代梅尧臣
富贵拘法律,贫贱畏笞榜。生既若此苦,死当一切平。
白话译文:富贵不应该拘束法律,贫贱的人,也不需要畏惧法律。人生下来就是这样的痛哭,死去也应该一样的安静平和。
2、《自尤》——宋代 苏洵
此虽法律所无奈,尚可仰首披苍旻。天高鬼神不可信,后世有耳犹或闻。
白话译文:这就是法律的无奈了,我依然可以抬头问苍天为什么会这样。天这么高,鬼神没有办法相信,但是后世的人们一定还是会听闻我们现在听见的话。
3、《寄卢仝》——唐代韩愈
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穷终始。
往年弄笔嘲同异,怪辞惊众谤不已。
近来自说寻坦途。犹上虚空跨绿駬。
白话译文:先生事业不可量,只有用法律自己纠正自己。春秋三传束高阁,独自抱着经卷彻底终结。
去年弄笔嘲笑相同,怪辞惊吓众人诽谤不停。最近,我从喜欢寻坦途。还上空中跨越绿色駬。
4、《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宋代 陈襄
我爱仙居好,公馀日在房。
忧民极反覆,责已未周详。
法律行随手,诗书坐满箱。
老来须向学,多病喜平康。
白话译文:我爱仙居好,你多天在房。忧虑百姓极其反复无常,责备自己没有周详。
法律行为随手,《诗》、《书》坐满箱子。老来要去学,多病喜平康。
5、《秋怀》——宋代陆游
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
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
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倾稀饧。
平生养气颇自许,虽老尚可吞司并。
白话译文:下巴必须在全好落寞,开始读法律亲自打榜。诉讼民满院子闹到市场,官吏文书围坐高在城。
不嫌我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倾稀糖。平时供养自己很同意,虽然我还可以吞司都。
6.关于法制的名人名言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7.关于法治的 诗句西周 亲亲尊尊行五礼,(亲其所亲,尊其所尊;五礼:吉凶礼宾嘉) 质牛剂器贷傅别。
(买卖:牛、奴隶称为质,器具等称为剂;借贷关系:傅别) 六礼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礼;休妻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制) 听讼断狱表刑礼,(民刑区分;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相为表里) 辞色气耳目真伪。
(五听) 官来伙反内惟过,(五过) 群臣官吏刺国人。(司法三刺) 春秋战国 郑铸刑书晋铸鼎,(名称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铸) 邓析私杀用竹刑。
(邓析私写竹刑,被王杀之,但用其竹刑,讽刺) 盗贼网捕魏杂具,(魏国李悝做法经六章) 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为律,有内涵) 轻罪重刑法经论,(重刑原则) 六禁杂典具总则。
(六禁规定在“杂”章;“具”为总则,具其加减) 强秦励耕军功奖,(井田制、军功等制度强国) 废卿郡县奸诬连。(削弱地方权力,建立县亭制,诬告反坐,株连制度) 汉 上请恤刑相首匿,(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缇萦上文废肉刑。
(文:指汉文帝;废肉刑是“虽有减刑之名,却有杀戮之实”) 春秋决狱心定罪,(春秋决狱的宗旨是:以心定罪) 秋冬行刑应天人。(秋东时节,天地肃杀,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审”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 魏八议,(曹魏) 南陈北魏官当始。
(官当在两个地方开始:南朝陈国和北朝魏国,不是三国的曹魏) 齐重罪,(重罪十条) 晋齐五服以制罪。(晋律北齐,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相犯者远近高低各不同) 北魏死刑需复奏,(死刑复核) 南北宣布废宫刑。
(法律宣布废,但后世还有) 北魏胡刑鞭与杖,(胡人之刑:鞭与杖) 齐律启后又承前。(齐律地位很高,但说隋律有承前启后也是正确的) 隋 隋文炀帝开皇律,莫要十罪要十恶。
商周黥劓剕宫辟,(旧五刑) 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 唐 高祖建唐显武德,(唐高祖夺天下,作《武德律》) 贞观作律加役流。
(贞观之治) 永徽高宗唐疏议,(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议,史称唐疏议,) 刑统汇编政六典。(刑法汇编;行政法典) 公罪私罪吏忧喜,(公罪轻私罪重,官吏两为难) 未举自首揭自新。
(自首和自新的界限) 类推以明举轻重,(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赃杀保辜化外人。(六赃;六杀;保辜;化外人) 宋 编敕破律宋刑统,(皇权当道,一人说了算) 折杖配役常凌迟。
(但《宋刑统》没有正式规定“凌迟”) 契约细分买典借,(商事发达) 室女分承准妻离。(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继承;妻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离婚) 翻异别勘另审诉,(注意操作方式) 证据勘验原被举。
(讲究证据调查;举证责任明确) 南宋庆元凌迟定,(凌迟源于五代西辽) 立命继子与绝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女子和继子有继承权,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时候各人继承比例不同) 明 明刑弼教朱大诰,(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用,明刑弼教是对刑罚理学角度另一种解释) 大明会典学六唐。
(行政法) 重轻两极卫廷杖,(标榜新意,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卫”是间谍;廷杖让老臣颜面何存?借口奸党充军刑。(奸党: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据;充军是流刑以外增加) 清 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 事成条则例统称。
(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条例、则例) 大清会典仿明政,(行政法) 文字无狱类大逆。(虽无“文字罪”,但将其视为“大逆”) 晚清 现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个是过度性的) 首创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离异,钦定宪纲挽残局。民国 临时约法史宪件,(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天坛宪草限袁贼。
(孙文限制袁世凯的法律手段:共和制) 奈何约法复辟帝,(袁世凯也作约法扫除障碍) 贿选宪法正式行。(曹琨贿赂当选,正式实行宪法) 明清会审制度 (明) 重案朝审五大宦,九卿圆审翻供皇 (清) 京师热,笞杖快决好空牢,(笞杖等轻刑集中复核,能放则放) 清秋爽,斩绞监侯死复审,(地方上报死刑(斩绞监侯)的复审) 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
(1、刑部判决重的;2京师附近斩绞监侯的复审)。
1.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3.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4. 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5. 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韩非子·解老》
6.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7. 守法为官,一生平安;守法做人,清白本分;守法处事,达理明志;守法致富,根基稳固。——田桑
8. 人要正直,因为在其中有雄辩和德行的秘诀,有道德的影响力。——阿米尔
9. 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0. 劳动受人推崇。为社会服务是很受人赞赏的道德理想。——杜威
1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2.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法)孟德斯鸠
13.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14. 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
15.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16.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17. 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18.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19. 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李绿园《歧路灯》
20.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21. 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23. 用法律更新人们的思想,在各地建立新的政权机构。消除封建残余,保证人的尊严,促进经济繁荣,以稳定联邦形式统一欧洲。——拿破伦
24.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25. 法律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伞,有了它,我们才能平安快乐每一天,远离不法侵害!
关于法律的名言经典语录
26.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27. 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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